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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昌率先在全省实行“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捆绑
     2008-2-18 9:06:00  来源:中国赣州网  [网友评论]
      全县1.79万名农村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近日,会昌县站塘乡农村低保户潘满秀因患心脏病在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花费6.2万元。潘满秀既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是民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可以得到双重补偿。出院时,医院直接扣除了经“新农合”报销的1.5万元和医疗救助报销的1.5万元,她本人只付3.2万元,就顺利出院了。

      去年,会昌县“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4.25万人,其中属于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等群众1.79万人。针对“新农合”主要归口卫生部门和农村医疗救助归口民政部门的情况,为让困难群众看病既便宜又方便,自去年7月起,会昌在全省率先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捆绑运行。首先利用民政部门的资金实行捆绑。民政局拿出17.9万元,按每年1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全额资助,保证他们能够顺利参加“新农合”。民政医疗救助经费也实行捆绑。对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由县农医局依照民政医疗救助名单进行统一结算,对“新农合”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救助对象自付金额3个部分实现同步结算、同时兑现,保证参合群众的医疗费用在就医处即用即补。

        该县还对需住院治疗的困难农民实行大病医疗救助,按照“合作医疗为先,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出院统一核算”运行原则,凡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民政救助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凭《农医证》和救助证明认定书,出院时就可获得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双重补偿,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按“新农合”规定报销后,由民政部门对患者自付部分给予40%至60%的救助。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规定报销后,民政部门再对患者自付部分给予20%至30%的救助。另外,该县对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参合农民还进行大病救助。

        两种制度实行捆绑,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地方便了民政救助人员就医和医疗费报付,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小病能治,大病有救”的医疗保障。据统计,去年,会昌县农村困难群众住院1076人次,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6.2%,补助农村医疗救助金额近200万元。日前,会昌县被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表彰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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